2016年度五华县人民法院预算公开
时间:2016-02-23 点击: 次
第一部分 2016年五华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五华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现有21个副科级职能机构。
五华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能是:审判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以及县法院认为依法应当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已发生法律效力又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按照五华县编委的规定,五华县人民法院中央政法编制122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2名;2016年初我院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1人,离休人员1,退休人员5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独立行使审判权、执行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1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16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7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共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此项经费全部用于本院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同级法院到本县进行案件调查、审判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2016年五华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 2016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1)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2)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